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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启动三轮摩托车非法客运专项治理|残障colorcorrect.dlm|三轮摩托车|开发区

网络整理 2019-04-02 最新信息

1日,哈市治理三轮摩托车非法客运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市治堵办召开通报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联勤联动机制,严查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对发现的残障人员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交由区政府及残联部门处理。

按照《哈尔滨市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客运暂行规定》要求,哈市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含四环路)、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严禁利用三轮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利用三轮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若三轮摩托车无牌照、驾驶人无驾驶证还将面临交警部门700元罚款的合并处罚,妨碍公务的将予以拘留处罚,妨害公务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会上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治理力度,开展集中清查。各区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采取联勤联动的方式加大治理力度。专项治理结束后,公安交管、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要继续采取联合执法等长效管理措施。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加强秩序专项治理。市区两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路面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三轮摩托车闯红灯、逆行、下道、无牌无证、拼装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对发现的残障人员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交由区政府及残联部门进行处理。

Tags:残障   三轮摩托车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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