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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重力怪侠怎么解锁出台|医务人员|红包|勒卡

网络整理 2018-09-06 最新信息

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对查实收受“红包”两次以上的,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由所在单位视情形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省卫生计生委将今年列为“红包”、回扣专项整治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巡查工作。

《暂行规定》适用于在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工作的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医务人员。规定所称的“红包”,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以各种名义收受患者或其亲友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财物。主要包括:患者或其亲友主动送予、医务人员无法拒绝的;通过中介或第三方变相取得的;通过暗示、勒卡、变相勒卡索取的。

《暂行规定》明确,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的“红包”,医务人员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红包”交送本单位相关责任部门。

《暂行规定》指出,查实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由所在单位予以追缴,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审资格及相应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罚,医师定期考核为不合格;并根据以下情形给予相应处罚——被不同人实名举报收受“红包”3次以上未查实的,医务人员应向所在单位说明情况;查实收受“红包”金额(价值)在500元至1000元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记过处分,记入黑名单6个月,医务人员系医师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其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处罚;查实收受“红包”两次以上的,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或通过中介、第三方变相取得的,或暗示、勒卡、变相勒卡索取的,由所在单位视情形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记入黑名单2年,医务人员系医师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查实非医师其他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根据数额和情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医师处罚办法予以处罚等。

Tags:医务人员   红包   勒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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