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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产权转让须墓地守夜人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国资委|混改|预案

网络整理 2018-08-01 最新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企业混改工作,有序推进国企混改,近日市国资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工作程序》,要求相关企业要摸清自身“家底”、妥善处理债务、制定实施混改预案等。其中,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国企混改要妥善处理企业债务

根据《工作程序》,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混改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四方面,即企业清查资产、妥善处理企业债务、核实劳动关系、推介企业及筛选战略投资者。在国企混改中,混改预案的制定、申报及审批均要按一定程序进行,即组织制定混改预案、申报混改预案、对混改预案审批。

这其中,“申报混改方案”时,应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向相关审批部门申报。“审批混改方案”,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决定或审批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的不准实施。

完成混改企业须严格落实职工安置方案

经批准改制的企业,其产权转让必须进入市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涉及土地交易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产权交易的全部要件副本或复印件应由改制企业提交市国资委、负有国资监管职责的部门、集团公司存档备查。产权转让完成的同时,投资方(受让方)应按照有关协议将国有产(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或分期付清。

混改后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经人社、社保部门审核认定的职工安置方案进行职工安置及劳动关系处理,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按照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内容解决或和解职工内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需要办理产权注销、企业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的混改企业,应到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混改后的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正式挂牌。对原企业托管人员、离退休人员落实管理部门,相关费用拨付到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对已经确认的历史遗留问题,混改企业可以利用国有股权转让收益、企业土地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予以解决。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

Tags:国资委   混改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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