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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余远辉、苏宏章两案提青城之恋小说起公诉

网络整理 2017-03-08 最新信息

  检察机关对余远辉、苏宏章两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见习记者史兆琨)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湖南、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大大余远辉涉嫌受贿案,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大大苏宏章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大大余远辉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该院已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余远辉利用担任广西梧州市政府市长,中共梧州市委大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南宁市委大大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大大苏宏章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黑龙江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该院已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苏宏章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大大,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大大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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