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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围墙守护者2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损益_财经

网络整理 2019-04-04 最新信息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案件所涉执行金额:112,962,949元及利息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公司及子公司财产被执行,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832号《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

  被执行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

  被执行人:工大高新

  被执行人:彭海帆

  被执行人:田坤

  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二、执行裁定情况

  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汉柏科技、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的财产(以人民币112,962,94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及子公司财产被执行,将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Tags:损益   工大高新   汉柏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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