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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车主准驾车型不符管辖欧阳德 C1驾驶证被扣27分

网络整理 2017-05-10 本地信息
(原标题:淄博一车主准驾车型不符C1驾驶证被扣27分)

持有C1型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5月9日,哈尔滨市的张某因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分超过24分,该驾驶员将面临7日的交通安全学习,并重新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5月9日下午5时许,张某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正阳路太和路路口时,被正在开展夜查行动的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纠。当民警对其检查时,张某未带驾驶证、未戴头盔,车辆也没有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查询,张某持有C1驾驶证,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不得驾驶摩托车。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张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上道路行驶的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戴头盔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周村交警提示:车辆上路,驾照一定要和准驾车型相符,只有持有D或E证,也就是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相应的摩托车上路。因为不同的车型,在车辆的长度、操作方法上有很大不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所以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引发事故。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还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赔。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胡泉通讯员吴小墨

(原标题:淄博一车主准驾车型不符C1驾驶证被扣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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