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信息网

首页 > 本地信息 / 正文

吉林原副省长谷春立一审获刑12年 收eia原油库存数据受财物4365万

网络整理 2017-03-31 本地信息
(原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一审获刑12年)

2017年3月3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案,对被告人谷春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谷春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谷春立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常委、铁西区委大大、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大大、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家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5万余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春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谷春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谷春立表示接受判决,服判不上诉。

吉林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超4300万当庭认罪悔罪

2016年12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受贿一案。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区委大大、区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大大、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5.7484万元。案发后,被告人谷春立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检举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Tags:谷春立   吉林   一审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