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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困难企业认定”下放到区级主管部门|主港中旅oa管|事权|部门

网络整理 2018-08-08 最新信息

昨天,市工信委发布通知,将“困难企业、关停企业认定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事权,全部下放至相关区级政府的主管部门。

企业一旦被认定为困难企业,可在社保、公积金等缴纳方面,按规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哈市今年曾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按照市政府关于“强区放权”改革下放事权的相关要求,昨起,市工信委将“困难企业、关停企业认定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事权全部下放至相关区级政府,放权的事项类型为“公共服务”。相关区级主管部门将全面负责所有困难企业、关停企业的审批认定工作,并为困难企业、关停企业出具认定文件。

此项事权下放承接单位为哈市5个行政区的相关部门,包括道里区工业信息商务局、南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道外区工业信息商务局、平房区经济发展局、香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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