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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矿黑妻重拳治理疯狂飙车 非法改装最高罚款2000元|交警|罚款|机动车

网络整理 2017-07-05 最新信息

近日,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对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罚款50或100元、同时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对此类违法在处罚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黑龙江省现行相关处罚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的情况:一是机动车在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二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行车请注意礼让行人。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本报讯(姜文鑫 记者 刘姝媛)针对入夏以来尤其是夜间时段违法改装车辆集中上道、甚至相互间竞驶的情况,我市交警部门近日对“驾驶改装车”“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驾驶人将依法从严取缔、上限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车辆至原始登记状态。

3日夜间,交警部门针对非法改装车辆及追逐竞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0时30分许,在和平路与文府街交口处,一辆车牌为黑AL912Q的起亚牌轿车发出“轰轰轰”的噪声,引起执勤交警注意并被示意靠边停车检查。交警发现,该车的排气管已被非法改装,该车在未加油时就已产生较大声响,在驾驶的过程中更是产生震耳欲聋的巨大噪声,已形成较大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沿街居民休息。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车辆至原始登记状态。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谨慎进行非常规类的改装操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中包括改变动力装置、主体颜色、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此外,针对部分驾驶人违法改装车辆的目的就是为了“街头飙车”,交警部门警示,追逐竞驶行为因触犯刑律后果更为严重,将会被以危险驾驶罪论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则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将面临严重刑事处罚。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管控,一旦发现疑似非法改装车辆,在查实后将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及时恢复车辆原状。同时利用交警指挥中心智能系统强化夜间监控,从严管控“街头飙车”“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Tags:交警   罚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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