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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小小忍者虚夜宫义骸地产中介失信“黑名单”全市共享|失信|中介|黑名单

网络整理 2017-05-14 最新信息

昨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意见》提出,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并提供当地的贷款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房地产信贷政策,供委托人参考。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

《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于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有关部门要在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地产信息系统正在筹划中,未来市民只需扫一个专属二维码就可以查询到房源的产权状况。市民在网上或者在中介机构寻找房源,如果看到有房源二维码,就说明是经过房产监管部门核验过的房源,可以放心交易。

Tags:失信   中介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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