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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网最新招聘2023?求职招聘网

网络整理 2024-05-08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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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 汕头市硕士人才引进政策2023
  3. 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网上报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dwrc**)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dwrc**)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dwrc**)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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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汕头市硕士人才引进政策202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天水市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事业单位集中引进504名,其中市直122名(含企业周转事业编制8名)、县区382名。市内企业引进88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本科及以下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公告及岗位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对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设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门类,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2.对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天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各类订单、定向、项目人员;天水市内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合同期内在聘人员(含当次人才引进报名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者)。

5.近两年参加我市人才引进,面试通过后在各环节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8:30至10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https://ts.gsdj.gov**)、中国·天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网(http://rsj.tianshui.gov**)、新天水网(http://**tsr******)上打开《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点击下方“网上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等扫描件。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须上传所就读高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扫描件及对应的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工作人员须单位同意);留学人员须上传**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对报名市直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市内企业的,由用人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对有缺少报名所需上传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报名窗口关闭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统一进行资格复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博士研究生或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且审核合格的特殊人才,不受引才名额和时间**,一事一议,直接面谈(教师岗位须试讲)。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可设置基础资格分),并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县区教育、卫生**综合设置的岗位,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引才名额,由应聘人员依次择岗。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县区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市直单位在**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并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人事档案等,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核后,由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等相关**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须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在3年内有辞职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交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奖补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满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作用发挥好的,可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二层次。对表现优秀的,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培养。引进到县区事业单位的,可参照市级做法落实相关待遇。

2.市属企业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对重点工业企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6个领域的规模以上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全市集中引才计划自主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备案;对其他领域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引进的,由市政府国资委和用人企业双重管理,可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对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招聘到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优先推荐省、市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用)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优秀,并达到相应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发展**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住房补贴。对医院全职引进的医疗卫生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由用人单位配套15万元、10万元、5万元住房补贴。对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全市集中引才,首次全职引进到市内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天水市境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租住房屋的,分别给予5.4万元、3.6万元租房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住房、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2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书的,可与相应的**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从烟台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班学生〕;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已按照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除外;相关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学位委员会和**授权**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认可学历的其他**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报名**: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烟台。

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于2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9:00-11:30。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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