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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巴中人才引进面试成绩)

网络整理 2024-01-20 考试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巴中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的一些知识点,和巴中人才引进面试成绩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四川巴中2018年引进人才公告(245人)
  2. 2014年巴中市上半年公**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
  3. 四川省巴中市下半年公**网

一、四川巴中2018年引进人才公告(245人)

为大力实施“巴山优才计划”,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巴中建设发展,根据《巴中市公开引进“高精尖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7号)精神,巴中市计划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245名。

市级单位38名,巴州区26名,恩阳区16名,南江县32名,通江县79名,平昌县53名,经开区1名。具体引进岗位和要求请登录巴中党建网(****zswzz**.gov**)查询(附件1)。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和其它要求。

1.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简称A类);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简称B类)。

2.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简称C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或省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简称D类);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简称G类)。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见附件1。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5月18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巴中党建网(****zswzz**.gov**)或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sc**z.hrss.gov**)下载填写《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近期他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和**的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规等情况”)电子资料发至指定邮箱。相关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市级单位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827-3336211、0827-5286056;

报考巴州区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827-5225256;

报考恩阳区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827-3368118;

报考南江县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827-8227269;

报考通江县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827-7231971;

报考平昌县的发至: [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827-6339965。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一)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后,市级单位报名人员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区县单位报名人员由各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市委人才办在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凡对报名及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区县委人才办咨询,市、区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答复。区县需要更正的,由各区县委人才办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二)开考岗位及名额。市委人才办于资格复审前统一公告开考岗位及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3: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仅有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开考名额不受报考人数和比例**,详见公告。

(三)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时间的前一天9:00—12:00,分别由市、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3张。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开考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领取本人准考证并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不含过期**、**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和资料的,参照《公**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面谈。同一岗位凡有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采取面对面会谈等现场答辩方式对其进行直接考核。然后视岗位空缺情况,再对其他人选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笔试。“引进对象涉及G类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引进计划5倍以上的”,其开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只有B类、C类、D类人员报考(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政策)且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引进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一)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考核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未进入首轮体检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下同)。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一)试用期与正式聘用。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限内。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七、八、九、十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同级财政给予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激励,按《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委办〔2015〕59号)与《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相关规定落实。

巴中党建网(****zswzz**.gov**)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

附件2.四川省巴中市2018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委人才办

二、2014年巴中市上半年公**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

2014年巴中市上半年公**报名时间如下: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0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相关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招考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录用资格。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4月9日08:00前**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附楼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

三、四川省巴中市下半年公**网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书、**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录共54个单位、67个职位、88个考录名额,分布于巴州、恩阳两区、乡(镇)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以及相关提示,专业设置依据《巴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巴人社办〔2013〕23号,点击浏览)(相关院校设置的“司法警务”列入法学类专业),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所载公民**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

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所用第二代居民**原件(不含过期**、**复印件,第一代居民**、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在“5.12汶川**”和“4.20芦山**”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本次公招所设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5.12汶川**”表彰)、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报考巴州、恩阳区级、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由相应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恩阳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的,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机关、监狱****、**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承办人签字的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线)。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机会。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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