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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台儿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络整理 2024-01-07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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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2.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3. 枣庄市市中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1、**、局长赵作亮: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

2、党委**、副局长陈业江: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育培训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公务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市人事考试中心、党务、群团和帮扶工作。

3、党委委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吕飞:分管就业促进科、全民创业促就业办公室,主持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

4、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杰: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企业破产改制工作。

5、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振: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称评价中心、**稳定工作。

6、调研员常永元:分管工资福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目标考核办公室。

7、调研员何子明:分管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8、调研员王永洪:分管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9、市外国专家局局长王祥恩:主持市外国专家局工作。

10、市公务员办公室主任齐明昌:主持市公务员办公室工作。

11、助理调研员张军文:协助陈业江同志工作。

12、助理调研员杨光成:协助常永元同志工作。

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职能科室。

2、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事项。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5、负责草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草拟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五)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7、(六)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

8、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草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举办市级人才交流会的审批工作;负责落实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拟订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工作;负责非教育**公派留学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草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11、草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工作;草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

12、草拟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草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办法。

14、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措施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规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15、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办法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6、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办法;负责落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规定;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方案中有关被**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17、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和标准;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规定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待遇规定,审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18、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19、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20、(十八)劳动监察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21、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22、负责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落实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23、负责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国专家来枣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经费资助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编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负责外国专家来枣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齐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24、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三、枣庄市市中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简章

1、枣庄市市中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简章

2、根据我区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枣室字[2007]3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拟招聘高校毕业生14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3、(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2)枣庄市市中区生源且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籍(即考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市中区常住户籍且考入大学时为市中区常住户籍),城市规划、建筑学紧缺专业、防暴大队**专业职位、旅游服务中心解说员及卫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

5、(3)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4)教育**及卫生**考试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区直事业单位考试年龄26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5)身体健康,符合相关录用体检标准;

8、(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防暴大队:

10、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11、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或者正在服刑的;

12、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13、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14、(8)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15、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6、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其中,区旅游服务中心岗位网上报名前,要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见《市中区旅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解说员初审面试办法》。

17、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7日,查询时间:2011年9月6日-8日。

18、报名**:**lnsjrc**(鲁南世纪人才网)

19、(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同次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0、(2)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21、(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1年9月6日-8日登录鲁南世纪人才网(**lnsjrc**),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书》,于2011年9月22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2、考务费收取按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每人每科40元。

2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于2011年10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区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查,2011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区人才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书、**书、报到证、**、户口簿,报考教师的还需提交**、普通话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4、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符合我区区直事业单位报考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1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区人才市场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1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区人才市场办理减免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5、教育**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说课;其他区直事业单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26、教育**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27、教育**面试、说课一并进行。面试、说课的内容根据学科和职位特点确定,分别采用百分制。

28、教育**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说课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学思想等教育教学的素质。说课使用市中区现行小学教材。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说课均使用小学数学教材,报考**、历史、地理学科的说课均使用小学语文教材,其他则按照所报考学科使用小学教材说课。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29、教育**笔试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说课。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1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照招考计划录取。达不到1︰3比例进行面试、说课人员的总成绩低于达到1︰3比例人员的最低总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违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参加面试、说课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说课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布。

30、除城市规划、建筑学紧缺专业及防暴大队招聘外,其他区直事业单位考试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城市规划、建筑学紧缺专业及防暴大队招聘,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低于达到1:3比例人员的最低总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布。

31、教育**面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其他区直事业单位面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3日。

32、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3、报考防暴大队的,还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

34、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35、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纵跳摸高。

36、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7、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测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38、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

39、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40、按照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遇到最终分数并列情况,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它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教育**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作规程》执行,其他区直事业单位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1、防暴大队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2、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防暴大队的正式应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期间可以报考本局公务员。

43、附件:市中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4、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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