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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青岛事业编考试2024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一、青岛有没有最近的考试公告,有的话发一下
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型“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7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市区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5、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2、涉嫌**违**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9月19日16: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查询时间:2019年9月18日15:00-9月20日12: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qingdao.gov**)“录用公务员专题”,点击“报名及成绩查询”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尽快往遴选机关邮箱提交《报名表》。因《报名表》上传不及时,导致审核不通过,结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委组织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遴选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自查询时间开始每天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qingdao.gov**)“录用公务员专题”公布两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身份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邮箱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9年9月26日9:00-9月28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qingdao.gov**)“录用公务员专题”予以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9年9月20日下午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遴选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机关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按招考职位工作性质将笔试公共科目类别分为3类,分别是:综合类、财经类和法律类。
考试内容体现职位特点,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部分职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业务水平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9年9月28日下午。相关信息请查看有关遴选机关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占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确定。报考人员**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qingdao.gov**)“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录取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取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无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录取计划。有关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累加,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对2016、2017、2018年度考核中获得两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加1分,形成最终总成绩。加分情况在相关网站和拟加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录取计划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如1个录用计划出现多名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在指定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作手册等组织实施。除特殊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深入了解**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质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委托有关单位、区(市)党委组织部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对反映有影响录取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相应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不合格及不适应工作的,取消录取,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试成绩、公示结果等,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qingdao.gov**)“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职位报考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各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1.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xls
2.各区市及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电话.xls
3.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3个职能处室(局):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信息统计、**、宣传、安全保卫、对口联系和机关事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市公务员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调研和理论建设;拟订年度调研计划;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综合性内部刊物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四)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咨询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障事业重大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编制、管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流动、**转业干部安置等人员计划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的管理和发放;承办权限内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负责信息规划、统计、体系建设工作。
(六)财务处(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心牌子)
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和有关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社会保障经费、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引进资金及有关援助、**等项目资金;编制本部门预决算;参与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就业促进处(挂农民工工作处牌子)
拟订促进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城乡劳动力市场化就业机制;指导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及就业统计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就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
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负责全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拟订**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驻青部队军官配偶随军的调动、落户手续;承办为市级机关、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招聘工勤人员工作;负责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政策、规定;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院士工作相关政策;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遴选、申报工作。
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及人员奖惩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金、个人账户金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提前退休、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收缴、调节和管理政策,待遇项目和结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确认企业职工参保视同缴费年限及工龄;按权限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养老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目录、诊疗和医疗服务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管理工伤医疗的药品目录、诊疗和医疗服务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完善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待遇政策和工伤、职业疾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牌子)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被**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方案中有关被**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指导协调劳动**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提前退休工种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与工资统发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及数据应用;拟订工资统一发放工作承办银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工资统一发放相关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办公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挂内部**处牌子)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资金)**监督制度;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报社保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社保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参与编制本部门预决算并**执行情况;提出完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建议。
(二十二)市外国专家局(挂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牌子,副局级),设外国专家管理处、出国培训管理处、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国家、省拨付经费和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编报,提出分配、使用建议,并监督检查;负责来青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优秀外国专家申报及有关奖项的推荐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对外人才交流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培训人员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有关出国(境)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申请优惠政策;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来青落户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的工作。
(二十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设综合科、立案与监督庭、调解仲裁一庭、调解仲裁二庭、调解仲裁三庭。
市做好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部分企业**解困、稳定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企业**干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负责企业****受理工作。
三、2014青岛市公**在哪报名
2014青岛市公**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报名网站,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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