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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社保查询

网络整理 2024-04-13 考试

很多朋友对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社保查询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
  2. 山西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新规定
  3.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

1、(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二)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六)负责统筹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八)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晋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

9、(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十)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省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1、(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13、(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会的**事项。

14、(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山西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新规定

1、山西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新规定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4、(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5、(一)申请。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也可委托本人所在单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申领。

6、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属于企业职工,申领时已经失业的,到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申领。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应填写《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材料:居民**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原件及复印件。

7、(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8、(http://zscx.osta.org**/)、“山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sxosta**/)查询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与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

9、(三)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

10、(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具体程序和**作办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11、(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12、(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修改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原等级补贴标

13、(三)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转移资料中注明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情况。

14、(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技能提升培训成本和鉴定考核费用等综合因素,适时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作出调整。

15、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各市要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市,要统筹协调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所需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的使用。要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基金结余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省级调剂金,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16、(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有利于弘扬工匠精神,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提档升级,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17、(二)提高审核效率。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各市要积极配合全省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省集中建设及实施工作,加快实现全省失业保险数据省集中,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网络**申请、审核。

18、(三)强化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沟通协调,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重复领取、骗取补贴。制订补贴资金的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防范廉洁风险。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9、(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知晓办事场所,方便快捷地享受政策。

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2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2、(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3、(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1、导读:根据《**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

3、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4、负责综合协调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5、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厅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等工作。

7、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8、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本****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案件和**事件;负责有关**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

9、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厅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10、拟定全省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国(境)外、省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省就业管理政策;拟定有关机构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的管理办法。

11、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12、(九)军官转业安置处(省人民政府**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13、拟定全省转业军官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承办省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省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省**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14、拟定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全省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15、拟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回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活动的规划、政策拟定、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全省深化职称制度**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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