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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务员官网首页(河北省公务员招聘简章)

网络整理 2024-04-02 考试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河北公务员官网首页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河北公务员官网首页以及河北省公务员招聘简章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4河北公务员报考官网登录入口在哪里
  2. 河北公务员报名入口官网怎么进
  3. 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首页****

一、2024河北公务员报考官网登录入口在哪里

以下内容来自2023河北省公**公告,具体以2024年的为准。

2023河北省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专题网站(http://**he**gwyks.gov**)。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报考者可登录河北省公**专题网站(http://**he**gwyks.gov**)、河北党建网(http://**he**dj.gov**)查询招录职位信息,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2023年河北公**报名时间为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4日17:00,大家不要错过!

2023年河北公**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1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上是2024河北公务员报考官网登录入口在哪里的全部解答。

二、河北公务员报名入口官网怎么进

以往河北省考报名**都是河北省公**专题网站,考生从河北省公**网首页进入河北省公**报名入口,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河北省考报名官网为河北省公**专题网站,报名按照如**程进行:

1、从河北省公**网首页进入河北省公**报名入口。

2、**或是注册你的报考帐号信息,如果忘记密码,可点击重置密码。一般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

3、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勾选我同意以上条款,进入下一步。

4、仔细阅读考前须知,重要信息不要错过。

6、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此处注意需要填写四个部分: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其他,填写完再进行提交。

7、提交顺利后,进行职位的选报。

8、职位选报完后提交,**会自动进行资格审核。若不符合报考条件,**会进行提示哪些条件不符合。

9、若信息核对无误,可以点击确认。

以上是河北公务员报名入口官网怎么进的全部解答。

三、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首页****

1、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首页****: http://**he**pta****/

2、公**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3、第一条为规范公**录用**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第二条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公**录用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5、第三条认定与处理**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6、第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及其他相关机构按照公**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7、第五条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8、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规行为的,由**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9、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0、(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11、(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12、(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13、(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14、(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15、(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6、(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规行为。

17、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8、(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19、(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违规行为。

20、报考**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21、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22、(一)串通**或者参与有组织**的;

23、(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24、(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

25、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26、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27、第十条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8、第十一条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负责组织考察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由**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9、第十二条报考者的**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考试录用的部门。

30、第十三条对报考者**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31、第十四条对报考者**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者。

32、第十五条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由**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33、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34、第十六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36、(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7、(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38、(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39、第十七条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组织、策划有组织**或者在有组织**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0、第十八条报考者对**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1、录用工作人员因**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42、第十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43、第二十条公**录用诚信档案库的管理办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

44、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同时废止。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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