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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2020省考公务员职位表)

网络整理 2024-03-20 考试

大家好,关于2021年河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2020省考公务员职位表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2021年河北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 2023年河北省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3. 河北公务员都是考什么呢

一、2021年河北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69名。详见《邯郸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邯郸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和省、市设在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招录时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转业干部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含1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科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2021年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到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河北省公务员(人**察)录用审批表》(报考**职位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印章)及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另外,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以姓名+编号命名),.jpg格式,大小15KB-35KB。

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取消职位时允许该职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定于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书》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一科,满分100分。

3.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和遴选计划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笔试有**违规、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书》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程序。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参加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点实行**闭管理,每组(场)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均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体检。报考非**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职位名额空缺的,从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深入考察**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社会信用记录,严把**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中发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受**情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无法提前确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0-3111095(市委组织部)

0310-3112807(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1:《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二、2023年河北省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为满足河北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7922名。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1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机关人**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

报考**、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察职位以及**、**司法**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

另外,报考**机关人**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报名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3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职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2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位条件中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不含学校、医院)在岗满5年人员,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

4.职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

在**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5.职位条件中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专题网站(/**he**gwyks.gov**)、河北党建网(/sft.he**ei.gov**/)查看**审核具体地点。

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3月23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报考**机关人**察职位的考生,面试前需参加体能测评且成绩合格。

体能测评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机关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

3月25日,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以及《体能测评表》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分职位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审核。

3月27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公布报考**机关人**察职位的报考资格**审核人选。

3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

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4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4月8、9、10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4月15、16、17日,相关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4月22、23、24日,相关设区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

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

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公布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

第一批面试的考生于4月12日,第二批面试的考生于4月19日,第三批面试的考生于4月26日,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

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对报考各级**机关人**察职位的人员,还需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重点考察**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签发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凭录用通知**报到等相关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审核、面试、体检及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三)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备案

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4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1.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河北省公**专题网站()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2.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2.各招录单位**、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

3.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2023年度**机关人**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

7.**机关录用人**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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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北公务员都是考什么呢

1、2021河北公**暂未开始,河北公务员可能3月底左右出公告并进行职位表的发布,具体以官方发布公告为准,**是2020年河北公**内容

2、河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3、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5、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6、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7、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8、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贯彻执行能力。

9、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10、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11、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实践经验、生**验、知识经验,在对给定资料进行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12、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13、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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