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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官网,以及成都工业学院新生入学手册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一、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理学院是一所公**院校,是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在2018年荣获**“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现有化学工程与工艺为代表的省级特色专业,**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省(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644。
第三条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南坝校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四川文理学院。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0019;**电话:0818-2790101。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办公室、咨询组、宣传组、保卫组、保障组和**组。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四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执行**规定的录取机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相近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处理。
第二十二条艺术与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文化课投档成绩。
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专业成绩仍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三条实施**综合**的省(市、自治区)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只能在我校同一专业组内调配;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各省同分排位规则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二十六条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在一年内根据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专业教学容量、人才需求和学生兴趣及志愿情况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公费师范、乡村振兴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学年按大类招生的,按大类所包含专业中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三十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https://zjc.sasu.edu**(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 2790101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二、四川文理学院招生代码是多少
1、四川文理学院招生代码是10644,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2、四川文理学院(Sichuan-University-of-Arts-and-Science),位于四川东部达州市,是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2011计划,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学院**史可溯及清末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批准成为本科高校。2016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8年被增列为“四川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3、清道光元年(1821年),达县知县胡光瓒倡捐,在城西朝阳寺(今通川区朝阳西路龙爪山旁)修建龙山书院。
4、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内阁中枢充光绪实录馆协修刘行道呈请四川提学使筹办新学获准,在龙山书院址上举办县办中学堂。
5、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中学堂移址城南金华坝(今南坝校区),易名达县中学堂,是为学校南坝校区办学之源头。
6、**十九年(1930年),达县中学堂更名为达县县立初级中学校。**二十六年(1937年),创办于1907年的简易师范学校迁址达县金华坝,两校共处一地办学。
7、**三十五年(1946年),简易师范学校和达县县立初级中学校相继更名达县县立师范学校、达县县立中学。
8、1950年,达县县立师范学校与四川省达县师范学校合并,后改名达县师范学校。1976年8月,达县地区为发展生产和培养人才,决定创办三所地方大学,其中依托达县师范学校创办达县师范学院。
9、1976年12月,**四川省委批准成立达县师范学院,与达县师范学校共用校舍
10、1978年12月,**批准将学校纳入全国普通高校行列,隶属四川省高教局,校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
11、1979年4月,达县地区行署将达县师范学校作为学校中师部,对内接受达县师范专科学校党委的领导,对外保留校名和印章。
12、1987年,达县师范学校整体**至西外马房坝,学校在南坝校址**发展。
13、1993年10月,学校更名为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4、2000年初,学校提出扩校升本构想,翌年初在西外新酢坊村一次性规划土地1200亩,首期**692亩,创建新校区。
15、2006年2月,**批准学校升为普通本科高校。2006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文撤销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制,四川文理学院建立。
16、2020年7月2日,加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艺术联盟。
17、2021年3月26日,四川文理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学院成立。
18、据2021年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显示,有各类教职工1200余人,外籍教师5人,其中专任教师810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4%),享受**特殊津贴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突出贡献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
19、截至2022年3月,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5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
20、省级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机械工程、美术学、小学教育
2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机械工程、美术学、汉语言文学
22、省级专业综合**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文化产业管理、物业管理、行政管理、学前教育
23、据2019年7月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显示,学校建有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工程技术中心1个,科研机构11个,科研团队22个,其中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教育厅创新团队1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12个,参建“工业有机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
24、据2019年7月学校官网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四川文理学院四川**老区发展研究中心专**人员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3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6项。承担达州市政府各类课题100余项,在中国国内公开发表**4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老区建设研究**130余篇。向市级以上政府呈报重要成果专报24期,有2期被省委政策研究室《调查与决策》刊载。
25、2017年7月,四川文理学院6项研究成果获得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6、据2019年7月学校官网数据显示,学校教职工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12项,省部级科研课题91项,市厅级课题1180项,获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300余项、科技成果奖近10项,获准国家专利近30项,出版专著5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近4000余篇,400余篇文章被检索工具(期刊)转载或收录。
27、1980年代初,美国密执安州立大学教授欧阳德女士首次来校访问,开启学校对外交流。此后,据2019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有近百名外籍专家、中国国外的大学校长和师生来校访问交流,美国、加拿大、乌兹别克斯坦、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30多名外籍教师相继在校任教,连续任教时间最长的达6年,截至2019年7月,一共有10位外籍专家和教师常年在校任教。四川文理学院于2014年开始招收留学生,累计招收留学生105人,据2020年7月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显示,留学生65人。
28、据2020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四川文理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捷克、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老挝等国家1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每年有300多名师生到海外高校学习交流
三、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省(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644。
第三条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南坝校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四川文理学院。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0019;**电话:0818-2790101。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办公室、咨询组、宣传组、保卫组、保障组和**组。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四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执行**规定的录取机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相近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作**处理。
第二十二条艺术与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或联考(由部分高校联合组织)成绩,文化成绩是指**文化课投档成绩。
2.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投档考生中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专业成绩仍相同,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三条实施**综合**的省(市、自治区)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只能在我校同一专业组内调配;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各省同分排位规则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二十六条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在一年内根据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专业教学容量、人才需求和学生兴趣及志愿情况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公费师范、乡村振兴等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学年按大类招生的,按大类所包含专业中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三十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https://zjc.sasu.edu**(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 2790101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关于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官网,成都工业学院新生入学手册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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