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试 / 正文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天津卫生人才网,以及河北卫生人才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一、2022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预通知
【#卫生资格#导语】考网从天津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部分**驻津医院、企事业单位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要求,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我市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应对**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或学位。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对应级别的考试,我市将不再组织开展“眼科技术专业”考试。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2018〕81号)和《**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市医学考试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应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市医学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考试报名、材料报送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市医学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根据****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考试审核、考试期间的**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市医学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加强对报考人员管理和考风考纪教育,提**生遵纪守规意识,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宣传,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市医学考试中心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沟通协调,严肃考风考纪,积极争取**、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密切关注考试舆情,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2022年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提示
【#卫生资格#导语】无从天津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年天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提示,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20日至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21wecan**),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审核确认:2021年12月24日下午至31日期间,由医疗机构专人前往指定受理点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受理点附后或查看热点问题2),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各指定受理地点规定为准。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月25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4月1日至17日
5.考试日期:2022年4月9、10、16、17日(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三、《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盖章要求(只盖在审核意见第一格中)
1.在企事业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1)医疗卫生机构审查盖章;(2)医疗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在我市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1)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2)有效存档机构审核盖章(天津、外地均可);
注:有效存档机构指国家人社部门许可的存档机构(如:北方人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天人力、中天对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考生须自行打印《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上报。
(1)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将《申报表》上交至单位(2021年现场确认所在单位);
(2)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将《申报表》正确盖章后邮寄至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邮寄包括,**: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电话:022-58077811,收件人:卫考审核确认。邮寄截至日期为2022年1月4日(以寄到日期为准)。
重点提示:未按时寄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申报表》盖章不符合规定,信息漏填、错填导致审核确认未通过,考生自负责任。
(一)《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原件及扫描件;
(二)本人**原件及扫描件;
(三)**书或**书原件及扫描件。后取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原件及扫描件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报告》原件及扫描件;
(四)一线人员申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荐函》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的原件及扫描件(见附件);
(五)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报考中级的人员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其中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的**书和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人员,应提交**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的人员,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注明“从事现岗工作年限”;
(七)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或企事业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如:医务室、保健室)人员,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八)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资格的,应在《申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提前一年申报全科医师(社区护理)中级”;
(九)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直接申报中级**,需提交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扫描件;
(十)具备博士学位的;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两年的,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十一)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居民往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外籍人员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中涉及的扫描件须按照每名考生的材料统一存放在移动存储介质(如:U盘等,不得存放于手机内)内的电子文件夹中,现场确认时携带。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号(例:张三+120101000000000000),每个材料需重命名为相对应的名称。
五、常见热点问题(仅限2022年度考试使用)
1.哪些情况属于历史考生自动确认
历史考生是指2021年考试未通过(2021年除缺考、**外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等无变化者。如有变化的考生,不属于历史考生自动确认范围。须在网上报名时修改相应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2.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如何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答:由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考生将材料上交所在机构,机构携带本单位考生原件及扫描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确认。
3.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去哪里办理现场审核确认?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25日,27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预约受理:各机构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医学考试网”(tjwsrc-1993)—相关信息—预约,选择相应考试项目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预约,预约****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
答:报名考生填写**应为本人使用的常用手机号,报名成功后,尽量不要更换,便于联系。
5.上传照片时**提示,“请使用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先对照片处理后上传”,怎么处理?
答:按天津各受理点规定的时间办理。
7.人事档案存放在外地能报考吗?如何报?
答:须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再由档案所在地有效存档机构审核盖章方可报考;
答: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9.考试通过后,资格证什么时候领取?
答:资格证书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发放时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tjwsrc**)”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医学考试网(tjwsrc-1993)”发布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
三、2019年天津卫生职称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公布【初级+中级】
【#卫生职称#导语】考网从《 2019年卫生**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初级、中级)》得知,2019年天津卫生职称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1月10日-1月24日进行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2019年天津初级、中级卫生**报名安排已经确定,将于1月10日全面启动。
2019年天津初级、中级卫生**报名安排已经确定,将于1月10日全面启动。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21wecan**)进行预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0日-1月24日。完成网上预报名者于1月15日至3月7日期间,持打印的申报表及相关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考区,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后,于3月8日-19日期间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
凡符合**、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注:部分地区2019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凡符合**、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注:部分地区2019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行为未满2年。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或学位。
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或学位。
3、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猜你喜欢
- 搜索
-
- 01-29天津十大重点大专,天津大专排行榜前十名
- 01-29天津卫生人才网 河北卫生人才网
- 01-29天津卫生人才网(天津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 01-29天津商业大学分数线,天津工业大学值得读研吗
- 01-29天津商业大学分数线?天津商业大学新疆录取分数线
- 01-29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地址)
- 01-29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宝德学院是本科还是大专)
- 01-29天津商业大学录取分数线 2023所有大学录取线排行榜
- 01-29天津商业大学录取分数线 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
- 01-29天津商业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天津商业大学就业率
- 01-29天津多少分可以上一本(2023天津赋分对照表)
- 01-29天津大专学校排行榜 正在招生的大专学校全日制
- 01-29天津大专学校排行榜(天津哪个技校排名第一)
- 01-29天津大专学校有哪些 大专学历怎么自考
- 01-29天津大专学校有哪些(天津的大专)
- 01-29天津大学分数线 天津大学王牌专业
- 01-29天津大学分数线,天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
- 01-29天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天津大学高考录取规则
- 01-29天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人民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
- 01-29天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 天津大学排名一览表及分数线
- 网站分类
- 标签列表
-
- 我在宫里做厨师 (591)
- 哈尔滨 (584)
- 不完美妈妈 (539)
- 历史 (473)
- 一直在身边 (333)
- 美好 (333)
- 文化 (270)
- 明朝 (268)
- 清朝 (248)
- 唐朝 (243)
- 三国 (206)
- 经济 (204)
- 曹操 (203)
- 政治 (203)
- 黑龙江 (179)
- 中国历史 (168)
- 熊猫宝来 (160)
- 刘备 (159)
- 汉朝 (155)
- 哈尔滨市 (153)
- 日本 (147)
- 哈市 (147)
- 恋爱 (146)
- 乾隆 (144)
- 诸葛亮 (142)
- 宋朝 (142)
- 交个朋友吧 (140)
- 春秋战国 (139)
- 史记 (138)
- 康熙 (137)
- 秦始皇 (133)
- 唐太宗 (133)
- 刘邦 (128)
- 河南 (128)
- 美女 (124)
- 黑龙江省 (123)
- 朱元璋 (122)
- 鉴剧大赏 (121)
- 北宋 (117)
- 三国演义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