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信息网

首页 > 考试 / 正文

宿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宿州市社保局在哪

网络整理 2024-01-25 考试

其实宿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宿州市社保局在哪,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宿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宿州市埇桥区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条件对户籍有哪些**
  2. 2020安徽省宿州埇桥区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3. 2014年安徽宿州市公**公告

一、宿州市埇桥区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条件对户籍有哪些**

您好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13年毕业);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353-1365)在埇桥区教体局后二楼会议室报名,其他岗位(岗位代码1301-1352)在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浍水东路760号)五楼会议室报名。

⑴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或**机关统一制式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须加盖户籍专用章),临时**不能用于本次报名、考试和资格复审〕、**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填写《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自行下载填写)。

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⑷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4、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考试费用。

1、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2月10日-12月12日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5日(周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笔试科目设置为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分别为“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公共知识”、“教育公共知识”,上述考试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考试科目具体详见《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管理、写作、国情省情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内容。

“医学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解剖学、病理学和生理学等内容。

“教育公共知识”的主要内容: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笔试合成成绩按科目一和科目二成绩4∶6的比例计算。

5、笔试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达到55分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后10日内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7、加分事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人员于2013年12月15日下午至12月17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9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实际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凡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二代有效居民**、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潜能。

岗位实际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实际招聘数和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科目二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体检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内容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或行业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选在埇桥区政府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埇桥区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次招聘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本公告由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您也可以关注、**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2020安徽省宿州埇桥区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0安徽省宿州埇桥区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szexam**)。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00至2020年1月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学校,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6、引进人才在宿州市埇桥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已在宿州市埇桥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的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szexam**)。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00至2020年1月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职位引进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引进计划数。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将通过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埇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szyq.gov**)以及埇桥先锋网(http://yq.ahxf.gov**/)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学历**书(硕士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材料**复审。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应提供**学位**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采用演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考察对象属正式在职人员的须在考察环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将在相应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期获得**书、**书的,不予引进。

本次引进人才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项目引进,以“埇桥区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不以具体单位名义引进。统一纳入编制,所有引进人才均纳入埇桥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统一安排岗位,根据本人专业、单位需求等情况将引进人才安排到需求岗位。统一考核管理,由埇桥区人才办统筹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和考核。统一培养使用,引进人才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优先调任。

引进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另外根据《埇桥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5号)享受每月发放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对于符合宿州市埇桥区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埇桥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埇发〔2018〕9号)、《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3号)等文件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保障政策。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埇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doc

1.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doc

2.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急需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答.doc

2.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急需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答.doc

3.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3.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三、2014年安徽宿州市公**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全市2014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399名,其中市直机关87名,县区以下机关296名,省以下垂直管理**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察(含**、**等**的司法**,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18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apta.gov**)。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宿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报考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县区负责解释。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20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4月8日至4月1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和限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报考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月12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月13日 9:00—11: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材料**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职位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人**察职位的,按录用人**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市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考录工作人员的各种**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考录的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ahsz.gov**/)、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szks.gov**/)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7-3027464、3027160。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7-3023453。

附件:宿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关于本次宿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和宿州市社保局在哪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Tags:

猜你喜欢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