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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广东中级会计师考后审核资料

网络整理 2024-01-18 考试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广东中级会计师考后审核资料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是什么
  2. 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是什么
  3.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4.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一、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是什么

1、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指的是由广东省财政厅开发的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2、。属于广东省金财工程项目之一,为广东省财政局及其下级财局管理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了功能性强大以及高灵活性的管理途径。

3、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为省内会计人员提供广东会计**网上报名、查询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后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的考试功能,同时也包括了广东**申请调入调出调转、档案查询、会计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等一系列会计服务。

二、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是什么

1、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是广东省财政厅主办的广东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是广东会计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管理综合平台。网站提供广东会计**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考试动态,同时提供广东**申请调入调出调转、档案查询、会计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等功能及会计信息。

2、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考试报名前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3、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kj.czt.gd.gov**/

三、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1、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有会计信息采集、通知公告、继续教育补登、会计咨询四个板块,网站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从业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等信息,是广东省财政厅下为会计信息服务的平台。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2、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初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具体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2019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至15日,5月18日至19日

4、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积极挖掘考试机位资源潜力,采取自建、共建、租赁等方式,科学合理选择考点、编排考场、安排批次。

5、参考资料: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通知

四、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广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书(**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书(**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一)《广东省会计**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一)各县级以上**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广州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广州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作方式如下: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1.通过参加远程**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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