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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整理 2024-01-07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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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21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公告【117人】
  2. 2023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3. 2021年湖南株洲市公**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一、2021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公告【117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3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选调)34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6名(详见附件1);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10名(详见附件2)。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公开招聘(选调)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1年8月6日上午9∶00-2021年8月9日下午17∶30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zzksw****,进入“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8月20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书填写。本次招聘(选调)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书及**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服务中心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公开选调人员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准考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实际**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综合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实际**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的合成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面试+实际**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选调)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实际**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选调)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选调)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岗位除外),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选调)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选调)单位。

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附件1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二、2023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1、2023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是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6月29日下午17∶00。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zzksw****,进入2023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2、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00。考试时间暂定7月1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3、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书填写。本次招聘(选调)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2021年湖南株洲市公**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公**#导语】2021年湖南株洲市公**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公**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察、司法**、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7:30,4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时间:2021年5月8日(星期六)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南入口(株洲大道482号)。

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带好**、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1.本人**、准考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湖南省公**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

2.“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泸溪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株洲市**、****考生在株洲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6.网上报名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面试前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请考生关注株洲组工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株洲人事考试网和人事考试网登录入口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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