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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招聘信息(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

网络整理 2023-12-30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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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2. 2014年河南省人社厅直属院校招聘42人公告
  3. 2014河南公务员招聘最新信息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1、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3个内设机构。

2、(一)办公室(**工作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和**工作;承担厅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工作;负责**工作。

3、(二)调研处。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4、(三)法规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5、(四)规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项目管理工作。

6、(五)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豫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六)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直和**驻郑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承担省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

8、(七)**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河南省**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省直和**驻豫单位接收**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和部分**退役人员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转业干部专项经费;承担省**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和省企业**转业干部问题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内设安置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处、综合处(规格均为副处级)。

9、(八)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监督实施;规范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10、(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省博士后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豫(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机构在省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和提高离退休待遇审批;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

11、(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政策;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实施。

12、(十一)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省际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十二)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

14、(十三)工资福利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福利、离退休、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负责省直及部分**驻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审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15、(十四)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

16、(十五)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17、(十六)医疗保险处。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18、(十七)工伤保险处(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方案中有关被**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20、(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21、(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2、(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局。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市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23、(二十二)职称处。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拟订深化职称**政策;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

24、(二十三)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省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省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5、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省外国专家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2014年河南省人社厅直属院校招聘42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院校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全供事业单位,1983年经省编委核准成立,主要业务是承担人社**及全省企业单位在职干部培训和普通中专学历教育等,校园面积100亩,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三全路26号。

河南工业技师学院始建于1954年,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是河南省技师培训定点单位、我省首批试办技师学制教育班的技师学院、国家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是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点职业院校。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并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和谐校园”等称号。

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始建于1978年,占地面积289亩,现有学生8455人。2002年被原劳动部命名为“重点技工学校”。2010年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示范学校”。学校现有教师168人,其中教授级高级讲师2人,高级讲师39人,中级职称65人,研究生25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2人。学校设六系一部:应用化工系、工业分析系、仪表自动化系、电气自动化系、机械系、信息工程系和基础**。开设有22个常设专业。学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现与全国300余家化工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河南医药技师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开**,创建于1979年,系重点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河南省医药行业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地处开**新区第六大街北段,占地330亩,总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下设制药工程系,制剂工程系、医药经贸系、基础部,开设有药品经营、中药调剂、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化学制药、机电一体化等主要专业。现有教职工163人,其中专任教师131人。学校拥有70多个专业实验室和大型模拟试验场,现代化中药博物馆展品2716种,图书馆藏书20.1万册,电子读物6.5万册。学校功能设施齐全,能满足各个专业和师生文化生活的需要。

各院校成立以院(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院(校)长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办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部分直属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共招聘工作人员42名。详见附件《2014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院校集中招聘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院校集中招聘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一)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a.hrss.gov**)和各院校网站发布。当招聘信息不一致时,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日期为2014年 7月29日至8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8月7日至8月15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a.hrss.gov**下载、填写《2014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院校集中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各院校电子邮箱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应于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应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咨询时间:8月7日至8月22日之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申请。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自荐材料等。

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

1、笔试。笔试由省人社厅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满分100分(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笔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在各院校网站公布,并由各院校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各院校的笔试(加试)成绩应在笔试(加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在省人社厅统一指导下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非教学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试讲,其面试成绩作为面试和试讲的总成绩。面试(试讲)的时间、地点由各院校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试讲)人员需在面试(试讲)前30分钟,持本人**、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试讲)成绩在面试(试讲)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各院校网站进行公示。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学校加试)×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非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学校加试)×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人社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各院校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组成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人事处 0371-69690030,69690032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371-69690055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1、2014年河南省人社厅部分直属院校集中招聘人员一览表.xls

2、2014年河南省人社厅部分直属院校集中招聘报名表.doc

三、2014河南公务员招聘最新信息

报名入口:http://ha.huatu**/zt/hngwy/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2013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河南省共计划招考3835人。其中:省直单位104人,省属监狱**829人,省辖市直单位314人,县(市、区)直单位817人,乡镇机关1771人。

乡镇机关还将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各省辖市的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4.1978年8月13日至199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 8月13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郑州市、开**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漯河市、南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及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其他省辖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13年8月13日8:00至8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华图网(http://ha.huatu**/)、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hnrsks.gov**),点击“公**”、“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73、66321991。

省直各招考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3年8月1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17日8:00至9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郑州市、开**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漯河市、南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及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具体报名办法和程序,分别由郑州市、开**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漯河市、南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按照本方案规定确定,分别在本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上公布。其中:郑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zzrsks****),开**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开**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kfrsks**),洛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lyhero**/exam),平顶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pdsg**ks**),新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axx.lss.gov**),焦作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焦作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漯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漯河人事考试网(http://**lhrsks****),南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ny.lss.gov**)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nyrsksw**),周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周口市人事考试网(http://**zkrsks**),济源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济源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网站(http://rsk**m.jiyuan.gov**)。

报考除采用网上报名以外的省辖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于2013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每天8: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3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3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一式2份。《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3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3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 8月17日8:00至8月18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报考省辖市直单位及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人员,现场报名的,于报名时直接向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免缴笔试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网上报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办法由有关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省直各招考单位或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a.hrss.gov**)、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hngwy.gov**)、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hnrsks.gov**)为本次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也公布了工作网站,用于公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录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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