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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信息网2022?陕西省招生信息网入口

网络整理 2023-12-30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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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河南省**分数线2022
  2. 2022年河南**报考人数
  3. 2022年河南**投档线
  4. 2022年河南**录取安排公布

一、河南省**分数线2022

2022年河南**一本分数线为理科509分、文科527分,二本分数线为文科466分、理科400分。

2022年河南**艺术类分数线如下:

1、本科A段:播音与主持类392分、编导制作类392分、播音与主持类373分、书法类352分、表演类352分、美术类352分、音乐类350分;

2、本科B段:表演类337分、美术类337分、书法类337分、音乐类337分、国际标准舞类320分、艺术舞蹈类320分;

3、高职专科:表演类180分、播音与主持类180分、编导制作类180分、艺术舞蹈类180分、音乐类180分、书法类180分、国际标准舞类180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二、2022年河南**报考人数

2022年河南**报名人数为125万,全国**报名人数为1193万。

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有如下这些: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招生**综合服务大厅:提供考试招生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公布各个**院校、**类、司法类专业以及定向培养军士生面试、体检分数线。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期间,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转信息查询。

5、《招生考试之友》**(专业目录):公布各批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等。各院校**(咨询电话、通信**、**等)。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6、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招考生咨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咨询留言栏目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咨询,或拨打河南省考生服务**电话0371-55610639进行咨询。

7、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5日-27日举行普通高招网上咨询活动,邀请在豫招生高校参加,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咨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参加咨询。

为帮助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升学志愿,充分满足考生咨询需求,在考生和高校之间搭建交流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于6月16日-7月3日举办2022年高招“网络面对面”****活动,考生可通过“大象新闻”客户端参与有关活动。

8、为落实“2022年**护航行动”有关要求,**将通过“阳光**”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于6月22日-28日举办“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三、2022年河南**投档线

2022年河南省**投档线为文科类本科一批为527分,理科类本科一批为509分。具体投档线如下:

2022年河南**本科—批文科分数线是527分。

2022年河南**本科—批理科分数线是509分。

2022年河南**本科二批文科分数线是445分。

2022年河南**本科二批理科分数线是405分。

2022年河南**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是372分。

2022年河南**专科文化课分数线是190分。

2022河南省**艺术类本科A段编导制作类录取分数线为388分。

2022河南省**艺术类本科B段播音与主持类录取分数线为368分。

2022河南省**理科体育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为358分。

2022河南省**艺术类(高职专科)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为190分。

2022河南省**艺术类(高职专科)书法类录取分数线为190分。

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并填报志愿。

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即视为与高校之间的志愿约定生效,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

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

四、2022年河南**录取安排公布

【#**#导语】考网从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河南**录取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2.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备案。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应事先与高校沟通协商。

5.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院校、**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6.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批准的**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7.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8.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9.本科提前批的**、**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10.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体育类招生文件执行。

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1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得为争取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高校须将拟录取**(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办公厅国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6.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由县(市、区)招生**打印并盖章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密**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到县(市、区)招生**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生**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

18.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1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和本校核发的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将**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2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平台(https://gaokao.chsi****)。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61.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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