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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计信息网登录入口 湖南会计公需课150块钱

网络整理 2023-12-24 考试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湖南会计信息网登录入口和湖南会计公需课150块钱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湖南会计信息网登录入口以及湖南会计公需课150块钱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1年湖南省初级会计师报名**是什么
  2. 2020年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南省财政厅
  3. 湖南会计信息网入口是什么

一、2021年湖南省初级会计师报名**是什么

1、2021年湖南省初级会计师报名**是什么?想要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目前暂未公布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信息,大家可参考2020年,预计不会有太大改变。

2、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信息暂未公布,大家可参考2020报名信息,预计不会有太大改变,2020年报名信息如下:

3、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会计**报名**开通。

4、报考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

5、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集中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6、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7、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

8、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初级会计**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9、想要**试,就要赢在起跑线上。2021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2021年初级会计也已经课程上线,抢先一步报课>>

二、2020年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南省财政厅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从湖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可**湖南省财政厅,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门负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专业科目的培训与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以及公需科目的组织实施。

**门负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专业科目的培训与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以及公需科目的组织实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登记等,均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有关要求办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登记等,均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有关要求办理。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4)《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4)《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5)《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5)《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6)《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9〕17号);

(6)《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9〕17号);

(7)《关于规范电子会?**けㄏ胝斯榈档耐ㄖ罚ú苹帷?2020〕6 号)。

(7)《关于规范电子会?**けㄏ胝斯榈档耐ㄖ罚ú苹帷?2020〕6 号)。

2、行政事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行政事业类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

(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4)《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4)《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5)《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9〕17号);

(5)《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9〕17号);

(6)关于规范电子会?**けㄏ胝斯榈档耐ㄖú苹帷?2020〕6号)。

(6)关于规范电子会?**けㄏ胝斯榈档耐ㄖú苹帷?2020〕6号)。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1、参加各级**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师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1、参加各级**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师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参加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参加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4、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非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培训。

4、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非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培训。

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

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具体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办理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具体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办理学分登记。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管理信息**中自动登记。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管理信息**中自动登记。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将培训情况和相关表格等资料报所属**门进行学分登记。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将培训情况和相关表格等资料报所属**门进行学分登记。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通过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门进行审核后登记。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通过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门进行审核后登记。

(1)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应上传相关证明原件;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上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省注册**师协会等确认的相关资料原件;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的,应上传参会通知和参会记录;

(1)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应上传相关证明原件;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上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省注册**师协会等确认的相关资料原件;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的,应上传参会通知和参会记录;

(2)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应上传录取通知原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师考试,通过一科考试的,应上传成绩合格证明;

(2)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应上传录取通知原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师考试,通过一科考试的,应上传成绩合格证明;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一般由所在院校按年度统一组织向同级**门申报,因就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也可单独申报。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一般由所在院校按年度统一组织向同级**门申报,因就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也可单独申报。

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应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相关院系提交学生本年度成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

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应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相关院系提交学生本年度成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

学生单独申报的,应上传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成绩清单。

学生单独申报的,应上传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成绩清单。

(4)承担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或中国会计学会、湖南省会计学会及其分会的课题研究,应上传课题中标通知书和课题结项证明原件;发表会计类**的,应上传发表**的刊物**面、目录;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应上传书籍**面和能够证明参与编写人员信息的页面。

(4)承担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或中国会计学会、湖南省会计学会及其分会的课题研究,应上传课题中标通知书和课题结项证明原件;发表会计类**的,应上传发表**的刊物**面、目录;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应上传书籍**面和能够证明参与编写人员信息的页面。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

在进行以上1-4项学分认定时,各级**门应严格审核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年度取得相应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

在进行以上1-4项学分认定时,各级**门应严格审核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年度取得相应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查看培训登记情况。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查看培训登记情况。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通知“四、继续教育的形式”中相应形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其学分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通知“四、继续教育的形式”中相应形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其学分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4、**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的,每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的,每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学分折算原则上每年度办理一次,学分折算不足60学分的,剩余部分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获得。

学分折算原则上每年度办理一次,学分折算不足60学分的,剩余部分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获得。

**门负责办理的学分折算仅限于专业科目,学分折算达到60学分以上的,视同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

**门负责办理的学分折算仅限于专业科目,学分折算达到60学分以上的,视同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培训后,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打印专业科目培训记录。同时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且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及学分认定,其他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后无需进行学分认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培训后,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打印专业科目培训记录。同时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且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及学分认定,其他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后无需进行学分认定。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机构包括:(一)各级**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设培训机构;(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向**门备案,具有专业科目培训条件的面授培训机构;(四)经省财政厅备案并符合相应要求的网络培训机构。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机构包括:(一)各级**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设培训机构;(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向**门备案,具有专业科目培训条件的面授培训机构;(四)经省财政厅备案并符合相应要求的网络培训机构。

**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未经**门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未经**门备案、公布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各级**门应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推动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

各级**门应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推动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应支持、引导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各部门、各单位应支持、引导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选拔会计领军人才、高级会计师评委、参评正(副)高级会计师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选拔会计领军人才、高级会计师评委、参评正(副)高级会计师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各级**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于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

各级**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于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将自动予以登记。参加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学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http://czt.hunan.gov**/)“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将自动予以登记。参加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学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

**情防控期间应尽量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避免**性线下培训活动,确需开展线下培训的应当符合**情防控相关要求。

**情防控期间应尽量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避免**性线下培训活动,确需开展线下培训的应当符合**情防控相关要求。

组织开展本单位、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面授培训的,应按要求填写培训备案表,并于培训开始前1周向所属**门备案。培训结束后1周内,组织面授培训单位将培训情况及《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培训录像、照片等资料(含电子文档),报所属**门进行登记,未按程序提前向**门备案的,**门不予认可。

组织开展本单位、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面授培训的,应按要求填写培训备案表,并于培训开始前1周向所属**门备案。培训结束后1周内,组织面授培训单位将培训情况及《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培训录像、照片等资料(含电子文档),报所属**门进行登记,未按程序提前向**门备案的,**门不予认可。

省直及**在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

省直及**在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

组织开展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的单位应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提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组织开展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的单位应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的要求提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四)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

根据国家**门的专业设置,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会计信息管理、**、财政、**、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会计学、**学、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管理。

根据国家**门的专业设置,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会计信息管理、**、财政、**、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会计学、**学、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管理。

2020年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湖南省财政厅

三、湖南会计信息网入口是什么

1、湖南会计信息网入口是http://czkj.guizhou.gov**/,湖南会计信息网已经并入湖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是湖南省财政厅会计门户网站,由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主办,是省财政厅会计处在互联网上发布会计信息和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

2、湖南会计信息网内设“政策法规”、“会计考试”、“继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学会”五大专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领军人才”两大会计服务,以及“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3、湖南会计信息网各专栏的设置,主要用于发布会计政策法规;会计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最新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信息;学会工作总结的通知。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功能,主要为会计考试人员提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省线高级合格证信息查询的服务;“会计领军人才”功能,主要为会计领军人才提供申报、打印准考证的服务。

5、“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主要为会计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发证申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省财会金融人才成绩查询;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以及学分折算的服务。

6、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什么湖南cpa报名考试入口是什么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湖南会计信息网登录入口和湖南会计公需课150块钱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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