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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福建省三明市人事考试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三明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福建省三明市人事考试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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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福建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选聘通告【2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1年福建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选聘通告【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无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明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岗位2名(见附件1《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我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50周岁(即197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ov**/)、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gov**/)和三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sfy**jy**/index.html)向社会统一公布。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三元区崇荣路31幢六楼),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598-8309988。
因****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到现场报名时,提前电话预约,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的不得现场报名。
(1)《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3)二代**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体检人选人数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体检人选人数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选聘计划。考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按照常态化**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考试**情防控书》(附件3,以下简称《书》),并如实填写、签名。考试当天凭**、“福建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进入考点。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核。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考核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调入、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选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三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为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598-8309988)。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三明市卫健委机关纪委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2602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1.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考试**情防控书
二、2022年福建三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复查工作通知
【#公**#导语】2022年福建三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无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福建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入闱面试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闱面试资格复查的**详见附件1。如有疏漏,请及时联系:0598-8223027。
因考生自行放弃或其他原因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复查的考生由招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递补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8:00。
本次复查采取**复查的方式。请入闱资格复查的考生按照福建省公**录用网(http://gwykl.fujian.gov**/)中《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登录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尽可能于7月27日12:00前将资格复查书和其他必要材料上传**。
1.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尚未转回我省的,须提供在省外高校就学前的家庭户口簿。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查时如还未取得**书、**书及相关证书,需提供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许诺(模板见附件2)。
(1)境内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chsi****/)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cdgdc.edu**/)上可查询认证。查询认证截图应与学历、**一并提交。
(2)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等有关证明材料。
(3)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及在“学信网”“学位网”上的查询结果。
(4)以非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书、**书。
3.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社保缴交、缴税、**执照、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未缴交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机关出具的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者须在面试资格复查阶段提供同意报考证明,(1)服务期满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见附件3);但是,录用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或未完成职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效、取消考录资格;(2)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5.报考专门职位证明材料。考生报考专门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
6.其他职位所要求的材料。如**党员、**员等**面貌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
1.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其本人在**复印件上书写放弃声明(含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落款必须亲笔签字并按手印),提交招录机关确认。
2.请入闱面试资格复查的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录用网发布的有关信息,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个人**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告知招录机关(具体**见招考职位表)。
1.三明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
3.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的证明
4.关于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的证明
三、2014年福建省三明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的通告
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2014〕51号)和**大田县委组织部、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大田县二○一四年人才引进和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田人〔2014〕17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24日举行大田县医院等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本次共21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计划招聘县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34名、工作人员65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医疗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10名),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一)》
2.大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24名),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二)》
2.大田县医院(民生医院)专业技术人员6名;
3.大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4.大田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5.大田县乡镇计生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6名。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1.大田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7名;
2.大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
3.大田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
4.大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2名;
5.大田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9名;
6.大田县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
7.大田县知识**专业技术人员1名;
8.大田县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2名;
9.大田县少体校专业技术人员1名;
10.大田县土地整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11.大田县第三产业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
12.大田县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管理人员2名;
13.大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
14.大田县冶金化学矿行业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2名;
15.大田县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
16.大田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
17.大田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专业技术人员5名;
18.大田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专业技术人员4名;
19.大田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专业技术人员2名;
20.大田县建设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4年4月18日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dtgwy.gov**)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一)》、《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二)》、《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中外地生源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6.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所有报考人员的**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学历。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4月21日至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属紧缺急需专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5月30日止。在延长报名期内,报名地点设在大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
(三)报名地点:大田县公务员局(县政府大院内);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和户籍证明、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专门职位(即50-51职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在我县服务或属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且在2014年8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招考的职位。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岗位(属紧缺急需专业)经公开报名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1日至22日持**及报名**到大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县政府大院内)领取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我县2014年紧缺急需人才(1-15)职位的考生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2.报考我县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1)职位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各职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综合基础知识A卷》主要内容为**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写作等(客观题占70%、写作题占30%);《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①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
②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下午2:30至4:30。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
5.加分事宜: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待就业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按规定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县公务员局提交相关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大田县公务员局网查询。
7.笔试合格线:《综合基础知识A卷》、《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1.报考紧缺急需人才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择优聘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面试考生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确定后,如因个别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经县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笔试成绩由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2.招聘单位在面试前3天应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通知面试考生,并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前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育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含办人事代理对象)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③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④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四)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对考生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聘用前的复核为准。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招聘该职位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dtgwy.gov**)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人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九)新聘人员应在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县医院和中医院等(即01--06职位)医疗单位引进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的本科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补贴3000元,三年内每年发给生活费补贴3000元;硕士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费补助5万元,三年内每年发给生活费补贴5000元。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取得内地(祖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学生,可报考除个别有特殊要求外的招聘岗位。
(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四)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
(五)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六)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八)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提供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九)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监管服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余育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叶增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章宗炼(县**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林建明(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育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邱月平(县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
**辉(县农业局副局长、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翁祖勇(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郑雪珍(县疾控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
2.考生与聘用单位**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5.大田县公务员局网(**dtgwy.gov**)是我局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正常上班时间请与县公务员局(电话: 7222191、7267095)联系。
大田县公务员局监察室电话:7305689
本通告由大田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1. 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一)
2. 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二)
3. 2014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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