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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事业编制招聘网

网络整理 2023-12-08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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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 2022年湖南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3. 2022年湖南省邵阳市接待服务中心比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一、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1个内设机构:

2、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3、(二)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申报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5、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6、制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协会工作。

7、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本级社保补贴发放的审定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政策、**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外国人(不含专家)及台、港、澳居民来本地就业审批、发证和管理;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六)军官转业安置科(邵阳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10、拟订全市**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办法;会同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市**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和**、省属在邵单位接收**转业干部安置等有关工作;负责部分企业**解困维稳的有关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七)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1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省属在邵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等工作;指导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

13、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定点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参与“湖南省技能**”、“湖南省技术能手”的组织和推选工作。

14、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邵阳市新世纪515人才工程”有关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参与推荐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其他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实施“邵阳市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拟订国(境)外机构在邵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15、(十)公务员管理科(邵阳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1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登记、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初审;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完善公务员考核和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省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18、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省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省属在邵企业和市属企业改制需由人社部门办理的相关事宜。

19、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省属在邵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

20、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市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提前退休和市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2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法,负责市直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管;负责由经办机构初审的市直基本医疗特殊门诊及家庭病床的评定、确认及管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22、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作;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3、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拟订**方案中有关被**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24、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5、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工作;负责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承办相关行政事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6、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网络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推广;负责沟通与有关信息部门的业务和联网工作,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联网单位**作人员培训;指导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统计监督管理业务工作。

27、负责**政府特殊津贴和相关地方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专家医疗保健、休假、休养、学术技术交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学术技术交流、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工作;承办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承办“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相关**工作。、

28、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引进国外、港澳台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来邵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承办权限内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培训中的**行为,指导协调全市出国(境)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工作;建立人才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承担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宣传工作,承办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境)外人才表彰奖励工作,协同**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来邵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29、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2022年湖南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公**#导语】2022年湖南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考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考录工作进度安排,即将开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现就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及考录工作后续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为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75分,且必须参加所报考职位全部笔试科目考试。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网上报名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体能测评对象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2022年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地点及**见附件2

3.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7月29日(体能测评具体时间、体能测评地点和要求详见各招录单位体能测评书面通知单)。如受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改期,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含递补)最迟在8月2日(星期二)下午18:00结束。

(一)本人**、笔试准考证、**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湖南省公**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2022年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表》见附件3。

(二)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我省仅花垣县、保靖县、泸溪县、永顺县和龙山县成立了县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人**察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同意调整**机关录用人**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六、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及复印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六)考生应按照湖南省及邵阳市****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措施。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前申领本人防**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资格审查当**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湖南省内检测机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资格审查需按各招录单位通知的具体时间进行,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8月3日在邵阳市党建网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时间为8月6日至8月9日。

(二)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体检、考察工作最迟在8月14日完成。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非必要不参加**性活动,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为便利考生参考,防止因**情对考生参加面试造成影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近期行程,面试前在湘且不离湘。

(二)如有笔试准考证遗失,请考生自行进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笔试准考证。

附件1:2022年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2年邵阳市资格审查地点及**.xls

附件3:2022年邵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表.doc

三、2022年湖南省邵阳市接待服务中心比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湖南省邵阳市接待服务中心比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市接待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及《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邵阳市公务员转任**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市接待服务中心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开展公开比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比选计划数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邵阳市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比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邵阳市市直机关中在编在岗并依法依规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邵阳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本轮机构**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并依法依规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拟转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在拟转出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时起计算(以录用文件时间为准),或从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3.年龄符合《职位表》要求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4.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职位表》要求的文化程度。

6.担任乡科级副职职务或**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比选: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在拟转出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比选单位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8月14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形式进行。

(一)填写报名表。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报名。填写《邵阳市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2份。报考者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市接待服务中心咨询。

(二)组织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持2份《报名资格审查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由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设在邵阳市接待服务中心综合部(湖南省邵阳市宝庆山庄院内)。未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未签署组织推荐意见的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不按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逾期不受理。

(四)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及流程。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本人**、学历**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张贴近期免冠**照片3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最新的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或职级套转表复印件(单位盖章)、《职位表》中“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由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报考者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

资格审查材料交市接待服务中心综合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认定,市接待服务中心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署结论性意见并盖章。资格审查材料由市接待服务中心留存。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比选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市接待服务中心立刻取消报考者公开比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至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需报考者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需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五)面试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比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3︰1的,取消比选职位计划。《取消比选职位计划数的公告》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六)准考证领取。市接待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七)本次比选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

面试由市接待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面试地点设在邵阳市区。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布。公示期间,除考试成绩为零分的情况外,不接受报考者查分。

按照比选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先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市接待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接待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接待服务中心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比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比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

(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比选对象。拟比选对象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比选结果的人员,市接待服务中心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正式比选对象,按相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转任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转任手续,取消比选资格。

比选对象的现有职务级别和职级能否保留由市接待服务中心党组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一)信息发布渠道。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发布本次比选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邵阳市公务员比选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公**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落实**情防控要求。在比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须在整个比选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市接待服务中心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比选组织者无关。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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