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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江苏省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整理 2023-12-06 考试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镇江市人力资源考试网这个问题,江苏省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3年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 2015年江苏镇江市公**报名时间_职位表_公告大纲
  3. 2015年下半年江苏镇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2023年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下简称区委组织部)、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 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 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 2日9∶00-3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日9∶00-3月7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 2日-3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日9∶00-3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日9∶00-3月9日12∶00;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3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3月1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9日-31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证,按招聘单位**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 3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 A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 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统计和其他)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144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专业科目测试(按1:5的比例进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144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结构化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由镇江市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144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

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留学服务中心**)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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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江苏镇江市公**报名时间_职位表_公告大纲

2015年江苏镇江市公**职位表:http://htwx.huatu**/jiangsu/gwy/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镇江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考试录用348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期内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志愿者,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2.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3.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4”,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省及我市(含辖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点此查看》》2015年江苏镇江市公**大纲

三、2015年下半年江苏镇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江苏镇江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新鲜出炉了,报名时间大致在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有大量的岗位等待着广大考生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抓紧时间进行考前准备喔!公**频道为你带来“2015年江苏镇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镇江市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委组织部(下简称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镇江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工作人员。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199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http://**zjrsks****/)进行查核。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http://**zjrs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1月16日9:00- 11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1月16日9:00-11月19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6日9:00-11月20日16:00。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1月1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1月24日9: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9日-12月11日。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证,按招聘单位**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照(jpg格式,大小为50K**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岗位类别为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其他类的岗位参加全市集中资格复审;其余岗位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同意后报复印件至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除038~041号岗位可凭201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外,其余岗位均需要提供学历、**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提供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岗位表中入围比例另有说明的,从其要求),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管理、计算机、法律、经济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计算机、法律、经济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其他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部分其他类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3.专业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4.直接考核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 11月24日-12月8日。

笔试时间: 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另行发布公告。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报考038~041号岗位的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或在2016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4435702,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5340050(政策咨询),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340833。

附件:《镇江市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

**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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