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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网以及陕西民办大专院校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电话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电话029-85310346。
1、陕西师范大学是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该校入选国家“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校训为“厚德、积学、励志、敦行”。
2、学校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2个学院(部),本科专业71个。
3、拥有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
1、学校下设研究生院和22个学院(部)、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本科专业71个。
2、学校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其中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博士生导师510余人、硕士生导师990余人。
3、有国家级人才94人次,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4人次,其中陕西省特聘教授54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8人、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01人。
二、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1、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029-85310330。
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114室。
3、陕西师范大学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
4、学校的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5、以上内容参考陕西师范大学——联系我们
三、陕西师范大学报考条件
2.拥护中****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
且须符合以下条件: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1、作为陕西师范大学的一名学姐,让我来为你们介绍招生信息网是怎样使用的吧!在我的学生时代,每一次想要了解招生政策或者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都会来到这个网站上,它就像是我们的“救星”一样,让我们省去了很多麻烦。
2、首先需要进入该网站的首页。具体方式是,在浏览器**栏输入“snnu.edu**”,然后在页面上找到“招生就业”菜单,点击进入即可。
3、如果你想了解最新的招生信息,可以点击“招生信息”;查询自己的成绩或者录取情况,可以点击“录取查询”;点击“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4、另外,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还配备了简洁明了的**作指南,帮助你更快更准确地找到所需信息。
5、总之,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是我们学子的重要“工具”,无论是查询成绩还是了解招生政策,它总能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希望未来的学弟学妹们可以好好利用这个网站,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让自己的大学生活更加充实、精彩!
五、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1、陕西师范大学是一所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院校,有心理学等省级特色专业,**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或“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陕西师范大学是**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法定**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4、第三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内地**班、内地新疆班、**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非**生源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香港中学**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依据**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5、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书。
6、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7、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本科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听取学校本科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检查本科招生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8、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9、第八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平、科学、合理。为保持学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性,学校在全国均安排招生。
10、第九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和对各地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遵照**下发的有关来源计划需求建议,参考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年度招生专业(类)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审核,经省级招生**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
11、第十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内地**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含新疆协作计划)结业生以及华侨、港澳台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生源定向**就业、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新疆南疆计划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12、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依照生源省需求,结合生源省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他专业按照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计划编制办法编制。
13、第十二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14、第十三条按各省级招生**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生**根据**有关文件制定的**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生**确定的为准。**综合**省份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15、第十四条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级招生**根据**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加分优惠政策。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招生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
16、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17、第十六条对于公费师范生与优师计划合并投档的省份,优师计划只录取有志愿考生。非**生源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且考生须为非**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生源定向**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生源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生源定向**就业》书面申请,并于**志愿填报结束后、**录取结束前将申请书传真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时电话告知并确认传真接收成功,否则不予录取。
18、第十七条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在**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的录取原则。
19、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处理。
20、专业(类)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
21、第十八条实行**综合**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22、对于采用“专业+院校”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
23、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24、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5、第二十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26、第二十一条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投档后,我校按照省级招生**设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对于未确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提档排序的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27、第二十二条我校红烛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2年相**生简章执行。
28、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专项计划、非**生源定向**就业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中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80分,非**生源定向**就业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40分。若所在批次我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参考线,参照我校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提档线执行。
29、第二十四条国家专项、优师计划、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30、第二十五条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详见2022年新生缴费须知。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31、第二十六条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计划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非**生源定向**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生源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32、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生源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学生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33、第二十七条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4、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年级专业(类)分流办法进行分流。
35、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免、偿”七位一体的精准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办法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网(http://zzzx.snnu.edu**)。
36、第三十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nu.edu**。微信公众号: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
37、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38、第三十二条若与**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39、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网和陕西民办大专院校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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