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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官网 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查询

网络整理 2023-12-05 考试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陕西省人力资源官网,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查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 陕西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3.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号码
  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指南
  5.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证书查询

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s://****aidu**/link?**=uPUStxIdmaA5TR3__lydHHgDgAGZQhjArWsH8UPqtCqLR27GNwQLkKjxzrQo-cXZ&wd=&eqid=c476733**00025ca2000000066321**5df

陕西,简称“陕”或“秦”,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安,位于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东邻山西、河南,西连宁夏、甘肃,南抵四川、重庆、湖北,北接**,介于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39°35′之间,总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是中国经纬度基准点大地**和北京时间国家授时中心位于所在地 [1-2]  ;下辖10个地级市(其中省会西安为副省级市)、31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69个县。 [151] 

陕西是中华民族及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西周、秦、汉、唐等14个政权在陕西建都。陕西省地势呈南北高、中间低,由高原、山地、平原和盆地等多种地貌构成,其中黄土高原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0%,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横跨三个气候带,陕北北部长城沿线属中温带季风气候,关中及陕北大部属暖温带季风气候,陕南属北**带季风气候。 [3-4]  

截至2021年末,陕西省常住人口3954万人。2021年,陕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800.9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9.39亿元,第二产业13802.52亿元,第三产业13589.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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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陕西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6号楼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动配置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号码

陕西省人力资源电话号码:(029)85537518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1、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政策配置: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4、建立培训制度并拟订就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6、组织拟订保险基金政策: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7、负责就业调节和控制: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8、拟订仲裁制度并将完善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9、推进**人才培养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10、健全并完善职业制度: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11、拟订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2、拟订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

13、建立收入分配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

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4、拟订农民工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负责国际合作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四、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参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统称本机关。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和专业网站等媒体;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统计年鉴、统计公报。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也可以通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件(非当场申请的可用复印件、传真件或电子图像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提出申请,具体申请办法根据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说明办理。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西安市新城广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为 8:30—11:30,14:30—17:3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30-11:30、15:30-17:30。

通信**:西安市新城广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能当场做书面或口头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受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见附件3)。

对下列情形,本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答复。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原则上通过互联网和电子方式进行答复。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不予提供;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6)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其中含有不宜公开内容的,只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7)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8)申请人身份不清楚、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相关材料。

(9)申请人以电话方式提出申请的,由本机关接话人进行电话记录后,告之获取方式。

(10)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省**主管部门会同省**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邮寄等成本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减免相关费用。

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证书查询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证书查询入口,可在官网中的办事服务窗口找到,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电脑浏览器,百度搜索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图所示。

2、在首页点击导航中的【办事服务】。

3、接着,选择【人才人事】即可看到【证书查询】入口。

4、点击**【服务事项】中任意一项。

5、在弹出页面中,选择授权个人信息,点击【登录】后,就可以查询证书相关信息。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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