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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任免名单 黑龙江林业厅干部名单

网络整理 2023-12-02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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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公务员公告
  2. 黑龙江省干部任免审批表籍贯要加上省或市字吗
  3.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条例

一、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公务员公告

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等职责。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上级机关(单位)设在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市卫健委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5人,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计划表》(附件1)。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含当月);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含当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以后出生,含当月)。01职位具有卫健**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报名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以后出生,含当月);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调入职位要求的职级层次(含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现任职务职级为准),具体职位要求的专业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市卫健委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者不得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的报名者,报名前须征求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上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管单位或派出机构的报名者,须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或推荐。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有关组织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wjw**myx@126**,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卫健委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2795403。

2022年9月1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及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3.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通知单》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报考职位代码+姓名);

5.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卫健**2年以上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6.在现单位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单位证明扫描件;

7.资格审核过程中要求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一)市卫健委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由市卫健委以电话形式向报名者本人或推荐报名的党组(党委)反馈。

(二)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应及时向市卫健委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一)竞争择优工作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特殊情况,经市卫健委党组集体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二)竞争择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侧重考察运用**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机关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未按时参加笔试的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调入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重点侧重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未按时参加面试的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

4.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二)市卫健委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深入考察**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市卫健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一)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工作,并由市卫健委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市卫健委有关人员存在失职**、**、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5102。

(一)原则上报名者应按照择优调入职位明确的职级层次平级报考,调入后兑现相应职级待遇,须服从市卫健委岗位分配。

(二)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工作。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4: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原文标题: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qqhr.gov**/News_showNews.action?messagekey=260009

二、黑龙江省干部任免审批表籍贯要加上省或市字吗

1、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任免应当尊重人才的专业特长、**素质和工作经历等因素,不得以籍贯等非职业因素作为任免的主要依据。因此,在黑龙江省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籍贯一栏只需要填写具体的籍贯地名即可,不需要加上省或市字。

2、实际解答方式和对策:在填写黑龙江省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应当按照真实情况填写籍贯,不需要加上省或市字。同时,应当注意填写规范,避免出现**或其他格式不规范的情况。

3、拓展说明:籍贯这一栏在干部任免中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但是不应当成为干部任免的主要依据。在实际**作中,应当综合考虑干部的**素质、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多个方面,科学、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确保干部任免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条例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以及**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制定本条例是为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三条**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及干部**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充分发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第四条省**常务委员会对市、县(市、区)**常务委员会**工作负有法律监督责任。第二章任免范围第五条省**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省**各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部分委员。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厅、办、室主任、副主任和派驻各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第六条省**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省长提名,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和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等省人民政府组**员的任免,由省人民政府报**备案。

2、在省人民政府换届时,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等省人民政府组**员,应在省**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予以任命,至迟不得超过第二次会议。第七条省**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高级人民**院长提名,任免省高级人民**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地区中级人民**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3、根据省**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地区中级人民**院长。第八条省**常务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检察长提名,任免省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省人民**各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省辖市和地辖县、市、区人民**检察长。第九条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常务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工作或缺位时,省**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职务,直到主任可以工作或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第十条在省长、省高级人民**院长、省人民**检察长因故不能工作或缺位时,省**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副省长、副院长、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人选。如果上述副职中没有合适人选,可根据推荐机关的建议,由主任会议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任命为副省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决定代理省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

4、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最高人民**和**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一条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常务委员会组**员,省**各专门委员会组**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院长,省人民**检察长可以向省**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的申请,由省**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决定接受辞职后,应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省人民**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长提请**常务委员会批准。第十二条省**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第五条至第八条所规定的任命提请人的建议,或省**常务委员会组**员五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案,分别审议是否撤销由它任命或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第十三条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职务,由省人民政府报**备案;省**常务委员会如果认为省高级人民**院长需要撤换,作出**决定后,报最高人民**报经**常务委员会批准;根据省**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撤销省**各专门委员会的个别组**员的职务。撤销上述职务的决定,均需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5、根据省高级人民**院长的建议,批准撤销省辖市中级人民**院长的职务。

6、根据省人民**检察长的建议,批准撤销省辖市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十四条省**常务委员会对**案的审议,分别由省长、省高级人民**院长、省人民**检察长或省**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省**常务委员会审议,作出决定。

黑龙江省新任免名单和黑龙江林业厅干部名单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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